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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向初傻掉了似的,摸摸耳后那朵花,又摸摸谢时君的脸,终于敢确定这不是幻觉。

  穿衣风格一向稳重的谢老师今天很不一样,黑色连帽卫衣上有个米奇的印花,搭配着运动裤和运动鞋,看起来像个大男孩儿,给人感觉他接下来会去篮球场,脱下卫衣,露出背后印有名字开头字母的球衣,然后奔跑、运球、上篮,撩起衣摆擦汗。

  确实也没人规定过,三十七岁的男人不能获得一日男孩儿的体验权,而且一日男孩儿让向初很心动。

  年少时的许怀星爱穿卫衣,包揽了他一次又一次的多巴胺分泌,但这两种心动是截然不同的,谢时君这样站在他面前,他知道是美酒换了可乐的包装,新鲜感引他靠近,但只有里面的内容才会让他醉。

  他搂住谢时君的腰,在他身前蹭了又蹭,张嘴咬住卫衣胸前的一根抽绳,抬眼看着他,像小狗终于见到了主人,除了撒娇还是撒娇。

  谢时君的左手背在身后,明显还藏着什么东西,向初歪着身子去看,“是我的礼物吗?”

  谢时君往后躲了一步,不让他看,“先告诉我,有没有好好吃饭?”

  “吃了好多,不信你摸摸我肚子,现在还是鼓的,肯定又要长胖了。”

  都说得这么诚恳了,谢时君自然不会怀疑,他拿出背后的花,递给向初,“刚好在路边看到有人在卖,我想着你应该不会对干花过敏,就买了些。”

  “哇,这是什么花啊?”

  向初其实猜到是花,但没想到是自己不认识的花,他捧着花看了又看,注意到花瓣是五角星的形状,小小的,一朵一朵簇拥在一起,和满天星有点类似,但颜色又透着桃花的娇嫩。

  “这是干枝梅,”谢时君说,“这种花一旦盛开,就永远不会凋谢。”

  向初若有所思地点点头,看着手里的花,越看越觉得这花多好,一点不像玫瑰,娇艳浓烈,尖刺里长出骄傲,花瓣是悲情的温床,明明会枯萎也会褪色,情人却总要捧着它,借一瞬的盛放说永远的浪漫。

  这花可比玫瑰好看多了,不落俗,不斗艳,粉白色的花瓣里含着小剂量的浪漫,要在漫长到永久的花期里,慢慢说。

  “好漂亮。”向初说着又取下耳后的那支野菊,有点雨露均沾的意思,“这个也漂亮。”

  谢时君接过花,重新别在他耳后,时机很对,光恰好落在那半边侧脸上,向初在笑,很单纯很轻快地笑,这个样子的他叫谢时君心头酸胀,仿佛一下子跳脱出沉闷的实验室,抖落成年世界的尘,变回色彩明艳的孩子,是谢时君心中,他应该有的样子。

  “你戴着,它才漂亮。”

  漂亮的孩子要配漂亮的花,谢时君如是说。

  向初愣愣地望着他,半晌才后知后觉红了脸,都说暧昧让人受尽委屈,可谢时君给的暧昧这样温柔,情话含蓄又撩人,他的喜欢、不喜欢,他所有会心动的点,都被拿捏的恰到好处,暧昧高手酿出的酒,他要醉死在里面了。

  再这样下去,他会由不敢捅破这层纸,变成不想捅破这层纸。

  不远处立着一根电线杆,大概是十几年前或二十几年前的作品,烧至焦黑的木头歪歪斜斜地安插在土里,影子被夕阳拉扯得很暧昧。

  向初捧着花,也戴着花,他在这个陈腐至极,根本养育不起希望的小区里,看到了很长、很长的未来。

  真希望我们能一直顺路,他想。

  第21章

  无聊过渡章

  似乎只在一夜之间,北京甩掉了顽固的冬天,在早春的号角声里醒盹。

  玉兰花苞绽开,柳条抽芽,气温骤升,正午时分走在柏油路上,竟会有种被阳光曝晒的感觉。

  向初本以为自己会对夏天抱有一种抗拒,他怕夏天会让他想起一个人,几首歌,还有许多冰可乐,布景从日光充沛的海滨城市转到灰蒙蒙的北京,切换成一片艳俗的红,延展为一场漫长的噩梦。

  然而当他在充沛的阳光里捡起一朵掉落的玉兰时,他发现自己没有想起任何不愉快,而是预感一场甜梦正在向他靠近。

  向初买了一个红色印有大理石花纹的花瓶,用来插谢时君送的干枝梅,两者组合在一起,成了光线阴暗的客厅里唯一的亮点,至于那朵野菊花,则被他塑封成了书签,放在工作台的笔筒里,每次抬眼都能看到。

  四月份以来,谢时君越来越忙。

  他这学期的课开了,又要兼顾上学期课程的补考,再加上科研项目正在收尾,每天都是学校和研究所两头跑,忙得没时间去幼儿园接孩子,哪成想正合谢怡安小朋友的心意,住在奶奶家,不仅有猫可以玩,还能随时逮到机会去缠她的警察叔叔。

  某天午休时,向初看到谢时君趴在桌子上小憩,电脑屏幕还亮着,屏保是谢怡安的满月照,肉嘟嘟的小圆脸上堆满笑,谢时君抱着她,食指轻轻戳着她的酒窝。

  向初也想不通自己这是什么个癖好,他总觉得身为父亲的谢时君尤其迷人。

  简直无可救药了,特想给人家女儿当后妈是怎么回事……

  这时候几个同事有说有笑地走了进来,向初连忙甩掉奇怪念头,去给谢时君倒了杯咖啡,在他手边放了一条薄荷糖,并深刻反思了一下自己前段时间缠着他纵欲过度的行为。

  为了让谢时君轻松一点,向初甚至主动揽下了项目的结题报告。

  若是放在半年以前,这种让所有社恐患者避之不及的展示任务,向初是巴不得永远也不要落在自己身上的。

  这是他第一次产生了一定要做好的野心。

  一想到谢时君会在台下看着他,他就想要抬头挺胸,堂堂正正地迎着他的掌声,还要理直气壮地曲解他鼓励的目光、礼貌的微笑,把这些都当作只落在自己身上的,缱绻温柔的情愫。

  向初以此为动力,整整两个星期都保持着斗志,连集体加班都不带抱怨。

  眼看着第二天就要进行项目汇报,向初正在抓紧时间完善PPT,同事阮愉晃荡到他的工位旁边,说:“我失恋啦,好难过。”

  向初抬头看了他一眼,觉得莫名其妙,合着这人是找他来做知心大哥的?快得了吧,碰上失恋这件事,一百个知心大哥也抵不过自己想明白。

  “你……如果有做不完的工作,我可以帮你。”

  阮愉噗嗤一声笑出来,“我可没那么缺德,就是想让你安慰我几句嘛。”

  见向初一直在瞟电脑屏幕,完全没有要没有聊天的意思,阮愉自认没趣,又晃荡回自己的工位。

  向初本来没在意这个小插曲,毕竟阮愉就是这种玩得很开的性格,从一开始就有意要和他交朋友,只是他们两个实在合不来罢了,结果晚上开会的时候,向初和阮愉挨着坐,看到他明显含着一颗糖,还能闻到浓浓的薄荷味,和他最近每隔两天就送给谢时君的薄荷糖一模一样的味道。

  向初心情骤变,心说谢时君怎么这样,给他的糖转手就分给别人,可真大方。

  然而在谢时君上台发言时,向初转头又忘了这件事,因为谢时君今天有点过于帅了,竟然穿了休闲款的针织衫,还是V领的……可太要命了。

  等忙完这段时间,必须得跟穿着这件衣服的谢老师那个什么一次。

  直到谢时君讲完话,走下台时和他对视了一秒,向初才猛然意识到自己在开什么与学术无关的小差,他尴尬地摸了摸鼻子,假装低头记笔记,实际上写了一整行的“谢时君”。

  •

  “很紧张吗?”谢时君问。

  向初正在默背一会儿报告的开场白,听到谢时君的声音在耳侧响起,吓了一跳,手里的咖啡差点洒了。

  “是有一点。”

  环视一下四周,茶水间里只有他们两个人,向初瞬间松懈下来,把头靠在谢时君肩膀上,小声承认:“好吧,其实我特别紧张,我怕我一上台就露怯。”

  谢时君拍拍他的背,“和你坦白一件事,其实从认识你到现在,我一直觉得你应该是很……”

  “很什么?”

  “很厉害。”

  “厉害?”向初没忍住笑了,“这是什么形容词啊?是在夸我吗?”

  谢时君说:“当然是夸奖,你很优秀,很聪明,有张扬的资本,说出来的,应该和你能够做出来的一样厉害。”
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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